房地產新聞 » 房地合一 排富門檻全國一致

發文日期:2014/09/22
發文組織:線上新聞中心

工商時報【記者林淑慧╱台北報導】

立院本會期財委會今(22)日首度召開,房地合一課稅方案備受關注。財政部規劃,自用住宅一戶免稅優惠,將按出售總價訂定排富條款,但為求稅制簡便,排富門檻全國一致,不因南北房價有落差,訂定不同標準。

立院財委會今召開,討論財政部、金管會等解凍案並備詢答;攸關房市走向的房地合一稅改,引發藍綠立委矚目,預料成為質詢重點。

財政部規劃,房地合一的優惠設計,除了一戶免稅優惠之外,也確定自用住宅2年內重購退稅的優惠不變;但考量社會觀感,一戶免稅要加設排富門檻比較公平,且不會比南韓的2,870萬元門檻更寬鬆,擬訂在3,000萬至5,000萬元。

財委會新任召委林德福表示,財政部推動房地合一稅改,是不動產稅制的重大變革,不能在未取得社會共識下強行推動,他已向財政部長張盛和表達,希望廣邀不動產相關的專家及業界人士,召開公聽會凝聚共識,以免步上證所稅後塵。

另名新任召委薛凌指出,政府近年稅改動作頻頻,除了增裕國庫稅收,也應看到國際投資環境的改變,稅制變革不應造成資金外流的危機,將召集各界賢達召開公聽會,釐清房地合一稅改對國內經濟發展的影響。

薛凌表示,房地合一稅改方向未定,若是分離課稅、累進稅率課稅方案上路,奢侈稅也應一併退場,免得稅負過重,反而傷害國內的經濟動能。

立委賴士葆表示支持財政部的大方向,強調課稅方案設計必須「細膩」。他認為,一戶自用住宅應該免稅,以消除廣大庶民的反彈力道,而第二戶以上的非自用住宅,以及非農民持有的農地農舍買賣,則可按20%單一稅率分離課稅,以維公平。

他說,針對第2戶以上的自用住宅,政府應給予長期持有打折優惠,例如持有10年以上減半課稅,持有20年以上再減半,稅負等於只有4分之1,以此爭取廣大民意的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