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買了房子,卻因為不方便登記成自己名字而借用他人名義登記嗎? 或是因為夫妻或男女朋友關係而將房產登記對方名下? 您知道因為信賴保護原則,一旦登記名義人處分房產,善意第三人可善意取得所有權,而您再也要不回房產嗎? 您知道要如何要回房子嗎?如果您已經或將要借用他人名義登記財產,務必看看下面這篇文章,留意自身權益,事前事後做好準備,才不會喪失自己的產權!(cony kiss) http://www.chcg.com.tw/?p=3993